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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新闻
沈阳家政服务员职业要求
发布日期:2012-02-13

家政服务员职业要求
  (1)遵守家庭服务行为准则。
  (2)热情周到,尽职尽责搞好工作。
  (3)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  (4)善于交流与沟通,与陪护对象和其他家庭成员建立融洽的关系。
  (5)要学会观察,把握陪护对象的各种变化。
  (6)掌握基本的医学知识,了解常见疾病的护理方式和营养结构。
  (7)能够应对和处理急救和突发事故。
  (8)树立亲切、健康和文明的服务形象。

 

沈阳大都市家政劳务中心(注册商标:大都市家政)创建于1995年,是沈阳市家政服务企业,是一家具有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并存的大型家政服务公司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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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大都市家政劳务中心   地址:沈河区朝阳街127号   
联系人:王经理   电话:024-259038058   手机:15604054321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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